沒有導購的網上購物有自己的特殊規則:“產品評價”和“客戶須知”,花費幾十元到幾千元,可以輕松將產品推上神壇。在一個小小的網購平臺上,專業寫手將公司或公關企業提供的產品和資料加工成有趣的“用后感受”,然后通過相關渠道轉發宣傳。這種“線上名人”的商品制造模式形成了利益鏈。
據相關媒體報道,隨著“評價筆記”在網購人群中越來越受歡迎,一些人利用軟媒體魔方、大眾點評等諸多購物、生活、游戲平臺的產品體驗功能,成為專業寫手,通過“用后感受”制作“網紅”產品,但很多從未被“寫手”使用過。
作家故事:寫不同層次的江湖
網上購物有一個很流行的詞——種草,就是因為有人介紹了一個東西有多好,讓你覺得很興奮。V越大,越喜歡帖子,種草能力越強。
“許多購物平臺和網站都推出了客戶的‘使用后’筆記分享功能。很多顧客在買東西之前,特別是買化妝品之前,已經習慣了閱讀評論和使用后。一些不知名的產品也因為這些筆記而從小眾產品變成了‘線上名人’產品。”職業作家Iola說。
“在微博、微信、軟媒體魔方、大眾點評等社交平臺和購物網站上,都有專業買家和互聯網V進行產品推薦。”Iola告訴記者,“他們擁有大量的忠實粉絲,商品的購買率非常高,容易形成市場驅動效應。”
▲切自軟媒體魔方官網
Iola是一家英語培訓機構的兼職老師。起初,她只喜歡在網上和學生分享她的英語學習經歷。久而久之,她在微博、知乎等網站上積累了一定的人氣。有教育機構找到他了,希望他能在分享副本的最后介紹一下這個機構的產品,并附上相關購買鏈接。
第一份拷貝發出后不到五分鐘,就有兩位粉絲聯系Iola獲取產品新聞,這讓他開始正視“代寫”這個角色。
現在,Iola有了一個熟悉的“代寫”過程。“需要寫宣傳的客戶會把產品基本信息發給我,我可以加工成個人體驗。簡而言之,出資人想讓我寫就寫。至于產品的資質和效果,大部分根本沒經歷過。”
根據Iola的說法,代表公司書寫的市場價格水平是截然不同的。在淘寶上寫一篇“評價軟文”可能只有20元到80元的收入,通常需要圖文結合,300多字。在微博上贊一句“評注”,收入80元到100元不等。當然,收入會因加不加V和粉絲數量的不同而不同。在知乎等更專業的平臺上,一個粉絲在1萬左右的賬號,喜歡15元~30元一次,轉發300元~500元,寫一次至少1000元。
Iola透露,很多作家在軟媒體魔方、蘑菇街等大型購物網站都有很多賬號,專門從事寫作和宣傳。
出資人說:關鍵是沒有“廣告感”
“顧客票”的最終受益者是那些有商品宣傳需求的商家。
國內某醫療美容機構公關部負責人告訴《工人日報》記者,根據相關法律規定,醫療美容機構的官網不能直接展示客戶對該醫療行為的評價,也就是說,官方信息中不能出現“客戶備注”。正因為如此,第三方信息平臺的推廣非常重要。
該負責人表示,網購初期,百度貼吧、天涯論壇的產品介紹帖都是最原始的“客戶備注”,有些夸張和虛假。以醫療和美容機構為例,推廣活動轉向了更垂直的社區,如婦女、母親和嬰兒,那里的目標群體更具凝聚力。
▲來自某論壇的評價教學帖
“關鍵是沒有‘廣告感’。”負責人表示,這些垂直社區出現的“產品評價”和“客戶備注”應該偽裝成相對真實的,看起來特別像客戶自己發的。相對于貼吧時代的推文,更專業更深入,而且要寫的有意思,不能直接復制粘貼校樣。“更有效的是像妹子的貼心推薦,不留痕跡,而不是刻意營銷。”。
這類“業務”大多是專業寫作公司接觸的。北京一家負責母嬰產品營銷的公關企業員工告訴記者,目前親子垂直社區是很多媽媽購買奶粉和嬰兒用品的首要參考,因為即使是最好的產品也需要購物平臺的大V來代言企業品牌,而企業的這項業務是直接打包交給專業的寫作企業,測評購物平臺上類似的寫作服務價格在20元到50元左右。
此前有媒體報道稱,部分兼職網站、qq群、購物平臺的很多客戶積極發布“寫軟文測評”的消息。有訴求的客戶通常直接在群里發布新聞。不僅如此,還有一些人直接在網上賣,寫評論,保證能上評論頁首頁等等。
法律規定虛假背書將受到懲罰
網購“客戶體驗”是經常代寫的,而購物網站、垂直社區等“客戶體驗”發布平臺則表示,要搞清楚評論是否代寫并不容易。
“目前的現象是,同類產品的‘客戶體驗’非常相似。有人質疑說都是一波專業手寫的,但是找不到平臺,因為這些賬號比較分散,操作比較專業。”一位親子平臺從業者介紹,目前的“評論帖”和“推薦帖”都是真實賬號,要弄清楚是不是代寫的并不容易。
對此,馬寶時代平臺部主任汪洋認為,在互聯網時代,如何鑒別大眾新聞的真假,將是對客戶的一大考驗。一方面,目前的新聞監管會越來越嚴格。另一方面,作為顧客,通過正規的信譽好的商場購物是比較好的方式。
根據《廣告法》的規定,廣告代言人應當在廣告中如實推薦商品和服務,遵守本法和有關法律、行政法規的規定,不得推薦未使用的商品或者服務。
網絡評論員江德斌認為,在不使用產品的情況下,按照商家的要求寫所謂的“使用后感受”和“評價說明”顯然是一種欺詐,在購物和生活平臺上發布,具有新媒體屬性,涉及廣告代言責任,應根據廣告規定予以處罰。這種宣傳模式其實是借助社交平臺的互動功能,利用粉絲對新媒體的信任,發布虛假的客戶體驗筆記,以軟文的方式嵌入產品,從而吸引粉絲流量,宣傳銷售產品。
江德斌認為,不僅作者應該為此承擔法律責任,平臺作為新聞出版商,也應該審查廣告代言副本。如果出現虛假廣告代言新聞,平臺也要承擔審查不嚴的責任。正因為如此,客戶和平臺應注意不要擅自撰寫或發布虛假的“使用后感受”和“評價說明”,以免受到違法處罰。
標題:[新聞營銷]軟媒魔方軟文代寫為啥那么火?因為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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